2024年05月26日 上一期 下一期
3上一篇  4下一篇  
返回本版列表    点击率:  字体: 放大  默认  缩小  
青少年与法
8 5/8 4 5 6 > >| PDF版
本版面文章
· 宝丰护未“小桔灯”点亮校园
· 防校园欺凌不是“一个人的战斗”
· “青葵”工作室助推岐途少年向阳重生
· 法不能向不法让步
· 校园定制公交“点对点”无缝衔接
· 宁夏检察数据赋能实现“法治护成长”

防校园欺凌不是“一个人的战斗”

( 2024-05-26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青少年与法
  □ 本报记者   王春
  □ 本报通讯员 梅佳琦
  
  “同学们,我希望你们知道,你不是一个人在战斗!你的身后还站着老师、父母和我们人民警察!”近日,浙江省宁波市公安局鄞州邱隘派出所深入辖区各中小学开展校园反欺凌安全教育活动。
  “同学们,你们知道什么是校园欺凌吗?”讲座上,民警高红彬问。
  “有人打我就是校园欺凌。”有同学举手回答。
  “恶意殴打同学属于身体欺凌,但是给同学起有侮辱性外号、集体孤立等行为也属于语言欺凌,甚至勒索同学、强占他人财物的行为都属于欺凌行为。大家不要觉得自己离校园欺凌很遥远,很可能,有的同学就在无意中扮演了欺凌者的行为。”高红彬说。
  “那么如果有同学遇到校园欺凌该怎么办?”高红彬再次提问到。
  “那就打回去呗”“还是忍忍吧,不理他就好”“告诉老师、家长”同学们开始七嘴八舌地讨论起来了。
  “首先,打回去就是以暴制暴,这不仅不能解决问题,还会招致更强烈而持续的欺凌,会使被欺凌者受到更大的伤害。另外,隐忍也不是解决问题的有效办法,还会助长欺凌者的嚣张气焰,正确的做法是保持镇定,在有机会逃离时,寻找时机,根据不同的情况,选择大声呼救,或者先满足对方的一些钱财要求,迅速逃离现场,马上找老师、找家长、找警察叔叔!”……高红彬通过一问一答,让同学们更有针对性地了解反欺凌知识。
  高红彬还强调,当校园欺凌达到一定程度时,不仅会受到学校规章制度的制裁,更可能触及法律红线,公安机关将依法介入,对涉事学生进行严肃处理。并呼吁大家,除了不做受害者,不做欺凌者,也不要做附和者或冷眼旁观者。
  同时,邱隘派出所专门设立了校园反欺凌小组,并积极开展了家校合作,重点学生重点管控,鼓励家长和教师共同关注学生的心理健康和行为变化,及时发现和干预校园欺凌行为。
  通过开展预防校园欺凌教育活动,使广大在校师生充分认识到了预防校园欺凌的重要性,提升了预防校园欺凌的意识,掌握了应对校园欺凌的方式方法,增强了广大师生文明守纪意识,提高了抵制和防范校园欺凌的能力,为构建和谐、平安、文明、美丽的校园环境提供了有力保障。

   
相关文章: